小编前几天看到一则国务院发布《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的消息。也就是说无船承运业务取消审批,改为备案,取消保证金及保证金保险制度。对于无船承运企业来说,这真的是令人兴奋的好消息。
可能不怎么了解这方面知识的小伙伴,对于无船承运人还不是很了解,今天小编就跟大家一起来聊聊,关于无船承运人的那些事。
熟悉船运货物的小伙伴就知道,无船承运人是集装箱运输中,经营集装箱货运的揽货、装箱、拆箱以及内陆运输,经营中转站或内陆站业务,但并不经营船舶的承运人。他们与船舶公司的关系,属于货方与船方的关系,也就是平常我们所讲的中间承运商。其具有双重身份,对真正的货主,他是承运人,但对船方,他又是托运人。
据小编了解,无论是国内还是在国外,无船承运人经营业务的范围都有较大区别,有的无船承运人兼办货物报关、货物交接、短程拖运,货物转运和分拨、订舱及各种不同运输方式代理业务,有的只办理其中的一项或几项业务。
一般来讲,无船承运人的主要业务如下:
1、签订运输合同
作为承运人与货物托运人订立运输合同,签发货运单据(提单、运单),并对从接受货物地点到目的地交付货物地点的运输负责。
2、组织货物运输
作为总承运人组织货物全程运输,制定全程运输计划,并组织各项活动的实施。比如说根据托运人要求及货物的具体情况,与实际承运人洽定运输工具(订舱)等。
3、办理相关手续
从托运人手中接受货物,组织安排或代办到出口港的运输,订立运输合同(以本人的名义),并把货物交给已订舱的海运承运人。在上述交接过程中,代货主办理报关、检验、理货等手续。
4、办理/支付货物
如有必要时,需要为货主办理货物储存和出库业务。如果在目的港从海运承运人手中接受货物后,也应向收货人交付货物。
总的来说,将货物交给无船承运人运输,比交给传统意义上的承运人运输在手续上要简便得多。而且对于货主而言,还可以省去委托货运代理人这一环节。这种方式也是货主比较喜欢的一种运输。
小伙伴们,您们都了解清楚了吗?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无船承运人业务范围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资讯,请关注九州物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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