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在航空货运中,航空货运单是非常重要的存在。航空运单的条款有正面、背面条款之分,一般不同的航空公司会有自己独特的航空运单格式,但差别并不大。
其上面有关于货物重量、尺寸、包装和包装件数的说明具有初步证据的效力,除经过承运人和托运人当面查对并在航空货运单上注明经过查对或者书写关于货物的外表情况的说明外,航空货运单上关于货物的数量、体积和情况的说明不能构成不利于承运人的证据。
航空货运单又分主运单和分运单,那么两者之间又有何关系?其区别又在哪呢?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下吧!
凡由航空运输公司签发的航空运单就称为主运单。它是航空运输公司据以办理货物运输和交付的依据,是航空公司和托运人订立的运输合同,每一批航空运输的货物都有自己相对应的航空主运单。
而分运单即是集中托运人在办理集中托运业务时签发的航空运单。在集中托运的情况下,除了航空运输公司签发主运单外,集中托运人还要签发航空分运单。
航空分运单作为集中托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的货物运输合同,合同双方分别为货A、B和集中托运人,而航空主运单作为航空运输公司与集中托运人之间的货物运输合同,当事人则为集中托运人和航空运输公司。货主与航空运输公司没有直接的契约关系。
小伙伴们,您们都了解清楚了吗?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航空货运分运单与主运单的区别所在,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资讯,请关注九州物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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