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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首票“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

  7月9日,一批“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9710)货物在阿拉山口海关顺利申报放行,标志着阿拉山口口岸成功实现9710出口业务的落地,这也是全疆开展的首票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9710)业务。

  据了解,该批货物来自广州,共有包裹2.06万件,货值约4.09万美元。7月9日当天到达口岸后申报放行,预计9天后到达波兰马拉舍维奇,前往目的地英国集散,货物均为电商日用百货。

  据出口企业反馈,跨境电商B2B业务试点全面推广,出口企业可通过跨境电商B2B平台直接与国外消费者和小型企业展开贸易对话,将零散、小单、流动交易流程变得非常便捷,操作更加简单,货物种类较9610更加丰富,大大降低了参与全球贸易的门槛。

  “首票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模式货物申报通关,进一步拓宽了企业出口通道,报关方式更简单便捷,有利于外贸企业争取更多国际订单。”阿拉山口市国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孙世宇表示,“我们企业也会去努力推广这项业务,把我们中国品牌和中国时效推向全世界,开启多元化物流方式卖全球的跨境电商贸易新征程,为阿拉山口市跨境电商产业发展,培育外贸新动能添砖加瓦。”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跨境电子商务新业态发展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跨境电商稳外贸保就业等积极作用,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商健康快速发展,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的公告》,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710”。

  自公告发布以来,阿拉山口市政府大力支持海关部门创新服务举措,优化营商环境,多部门通力合作、靠前服务,根据企业需求进行一对一指导,帮助完成企业备案、掌握申报要点等业务开展准备工作,确保了“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9710)业务的快速落地。

  阿拉山口海关综合业务一科科长张哓东介绍,“下一步我们将紧贴企业需求,充分发挥海关职能,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一站式便捷通关服务,全力支持口岸全面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出口海外仓(9810)、网购保税进口(1210)、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直购B2C(9610)等业务。”

  自2020年1月21日阿拉山口口岸首次开展出口跨境电商零售业务以来,从业务规模井喷向高质量发展转变,阿拉山口着力打造跨境电商产业,开展集拼集运、保税仓储、区港联动、大宗商品贸易平台及供应链中心等项目建设,提升阿拉山口口岸高端产业服务能力,逐步构建中欧间稳定、高速、长效的数字化运输解决方案,为丰富对外开放载体、打造沿边开放高地做出创新和示范。

  目前阿拉山口口岸可全面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直接出口(9710)、跨境电子商务出口海外仓(9810)、网购保税进口(1210)、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直购B2C(9610)业务。

   本文来源于物流时代周刊,不代表九州物流网(http://www.wl890.com)观点,文章如有侵权可联系删除

关键词: 新疆,跨境电商,